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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声援南京猫“呼吁动物保护法尽早出台网络签名活动”!
[CatsZone] 于2004-12-08 01:52:44发布 “南京猫友俱乐部”和“爱猫地带”同为全国猫保护联盟CCPN的成员,近日,“南京猫友俱乐部”由于一起令人发指的猫虐待事件发起了“呼吁动物保护法尽早出台网络签名活动”
“爱猫地带”对此表示支持!
请各位会员到下面网址签名,声援“南京猫友俱乐部”朋友的活动,签名使用这种格式,×××(爱猫地带)
http://www.njcatclub.net/signature.as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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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活动倡议书:
由虐猫事件致“呼吁动物保护法尽早出台网络签名活动”倡议书!
人和动物都是自然的产物,应和谐生活于同一空间中。
但是,许多将生命依附于人类的无辜动物,却时常受到残酷的对待。被遗弃、流浪、毒杀、殴打、虐待,乃至折磨致死。在人类主宰的这个社会中,它们无力自保。在它们身上发生的令人发指的残酷行经,时常见诸于各媒体。
《直播南京》播报,某人无端将一只小猫以钉子钉于树上,火烧、虐打,直至猫儿死亡。报道连接: http://www.longhoo.net/gb/longhoo/news2004/video/userobject1ai300436.html
《金陵晚报》报道,南京邮电学院附近某住户,只因嫌家中小狗玩闹扰人,竟然直接将小狗从四楼摔下,致小狗脊椎断裂。
白下区更有某许姓男子,以残杀狗为乐,陆续残杀小狗达17条,他养狗的目的只为将其杀害以发泄自己的情绪。面对指责,他直言不讳:“我不能杀人,我就杀狗。”
《南京日报》、《南京晨报》、新浪网都曾陆续报道过,每日从南京流向南方餐馆的被偷猫就达数千只,那些家庭中的快乐小精灵,就这样成了满足口欲的食物。
还有长乐路上每日凌晨上演的杀狗卖肉的血腥场景。
在这些事件中,弱势的动物们,没有丝毫反抗的机会和能力。而实施这些行为的人抱着“我就这样做了,你又能奈我何?”的想法恣意为之,而在“人还管不过来,哪有神气去管动物”或者“法律都管不到他们,我又能做什么”的悲观想法下,这些残酷的行径,只会受到无关痛痒的道德谴责。
在愤怒、悲伤以及给予道德上的指责外
不禁要想:为什么做出这些令人发指的行为的人,无法得到应有的惩罚?
为什么这些无辜弱势的小动物,没有可以保护它们的依据?
究竟,要到何时,小动物们,才能有法可护,爱护动物的人们,才能有法可依!
面对这些可恨的行经,面对这些可怜的动物。所有爱护动物的人们,除了善待我们身边的动物外,除了以我们有限的力量救助有限的动物外,我们就只能等待了吗?
不!让我们一起向相关部门呼吁尽早出台小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吧!
为唤起相关部门的重视,让保护动物更深入人心,化为行动,我们在此倡议并举办“呼吁动物保护法尽早出台”网络签名活动。
通过这一活动,我们将联合各宠物版块、网站、论坛,包括南京当地及其他城市的爱护动物的人们。发出倡议,收集签名。通过此举,一方面可以联合所有爱护动物的力量,以集体民众呼声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,一方面广泛宣传动物保护意识。
我们将会将收集到的签名,努力通过相关渠道,传递到相关部门。
在此我们特别倡议,
1、保护动物,人人有责,爱护动物,从我做起。从爱护身边的动物做起,不虐待,不遗弃,科学喂养。
2、帮助动物,亲身参与。对于处境困难的动物,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,为其寻找家庭,给其温饱与爱心,努力向身边的人们宣传爱护动物的意识。
3、建议相关部门尽早为动物保护专门立法,加快制订相关法律法规。从国际的发展规律上来看:动物保护与社会文明的发展、人文素质的提高密切相关。在提倡“素质教育、提高全民意识”的今天,动物保护的观念,必将如同环保意识一样,逐渐深入人心。希望尽早有相关法规出台以弥补现有空白。
也许制定法规的路途漫长,但让我们一起迈出第一步吧!不管这一步是大是小,让我们一起在这条漫长的路上留下我们自己的足迹!
如果你愿意与我们一起为之努力,请留下你宝贵的签名!
请各位会员到下面网址签名,声援“南京猫友俱乐部”朋友的活动,签名使用这种格式,×××(爱猫地带)
http://www.njcatclub.net/signature.asp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-12-23 23:41:19编辑过]
[rachel606] 于2004-12-08 09:41:58 回复:
这些心里不正常的人真是恐怖,变态的!!!
[无名] 于2004-12-08 10:37:31 回复:
还有人性没有啊?
[鹰子] 于2004-12-08 12:57:40 回复:
有没有搞错?可以和南京大屠杀“媲美”了!
[爱咪阿秋] 于2004-12-08 17:18:59 回复:
没良心的~破他个西瓜~
[雪之舞] 于2004-12-08 17:27:42 回复:
心理变态的!!!
[米啦] 于2004-12-08 17:31:01 回复:
。。。
[猫咪情缘] 于2004-12-08 18:56:26 回复:
[清风不识字] 于2004-12-08 19:59:12 回复:
淹死他太便宜了吧,偶不同意!象这种BT就应该把他也KC掉!
[し☆veCAT] 于2004-12-08 21:06:35 回复:
[雪嫣] 于2004-12-08 23:14:38 回复:
应该以牙还牙、以血还血!!他怎么对待小猫,我们就怎么对待他!!
[吃南瓜的猫] 于2004-12-09 00:23:49 回复:
http://www.longhoo.net/gb/longhoo/n...t1ai300436.html 我看到这个我哭了!真的!好伤心!这个人还是不是人生的?真的是畜牲不如!怎么会有这样的人?下得了手............我真的没话可说了!
[吃南瓜的猫] 于2004-12-09 00:30:19 回复:
[爱唐] 于2004-12-09 15:56:56 回复:
[宿] 于2004-12-09 16:33:45 回复:
一定会有报应
[美天仙甜豆] 于2004-12-09 20:05:25 回复:
有人养没人教的,这种疯子不得好死!!!!父母也不知道是干什么吃的!生出这种人来!!上辈子肯定没积德!
[阿呜囡囡] 于2004-12-09 21:35:08 回复:
记得一位名人曾经说过:从对待动物的态度,可以看出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。几千年的文明古国,居然会有如此令人发指的事发生。惨死的小猫太可怜了。呼吁南京方面尽快找到这个刽子手,让他听听公众的评论。不要让可怜的猫咪死不暝目,更要让刽子手给我们大家一个交代!!!
[小讨厌] 于2004-12-10 11:14:41 回复:
汗毛倒竖了,最好被车压死,然后投胎做阴沟里的臭虫
[甘蓝] 于2004-12-11 22:25:31 回复:
太过分了!!!!!应该让他们也试试那种痛苦!!!!!!!1
[小猪●黑妞] 于2004-12-14 02:24:08 回复:
[豆沙包] 于2004-12-16 14:05:46 回复:
最好把他凌迟处死!!!!!妈的狗娘养的。怎么恶毒怎么整他!!!!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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